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答复(第三期)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25 09:43 分享至:

  为了更加深入全面了解百姓办事难点堵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优质、更高效、更便捷的暖心服务,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民生、助力安居的积极作用。近日,我中心聚焦主责主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份共收集提议21项,经梳理归纳为12项。现对市民关心、关切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夫妻双方通过购房提取公积金,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柜台办理,还是可以由一方代替办理? 

答复:此业务可通过线上(蒙速办、手机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渠道办理。在柜台办理配偶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提取人银行卡可代办。 


问题2: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在转入地未满6个月可以转吗? 

答复:目前不可以。职工个人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在鄂尔多斯市以外中心管理的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在转入地开户满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六个月以后,由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转入地中心办理转移(需提供转出地中心名称、原个人账号、原单位名称)且转出地无贷款、无担保、无冻结。也可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中申请办理。 


问题3:鄂尔多斯市公积金还款日存入金额足够还提示扣款失败是什么原因? 

答复:扣款失败分下面几种情况: 

  1.如果是第一次还款,且是建设银行的还款卡,需要前往建行办理签约业务才可以正常扣款; 

  2.如果不是第一次还款,需要联系银行,可能是由于更换银行卡片、身份证到期、更改姓名、等原因扣款失败; 

  3.系统中贷款还款账号所属银行、账号不符; 

  4.申请贷款时借款人提供的银行卡非借款人本人的银行卡。 


问题4:鄂尔多斯市缴纳公积金,在蒙速办APP查询不到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信息是什么原因? 

答复:如果在蒙速办APP查询不到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信息,查看一下在蒙速办首页的左上角城市名称(盟市站点)是否选择了“鄂尔多斯市-市本级”,如果是其他盟市或者是内蒙古自治区就无法查询到个人账户信息。若是因蒙速办网络不稳定原因查询不到,建议市民通过其他方式渠道查询:手机公积金APP、“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问题5: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购房地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复:异地购房提取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需要在税平台查验税票真实性。如果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需要具体和购房地开发商进行协商开具发票。 


问题6:单位网厅如何办理新增(新调入)人员业务? 

答复:登陆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缴存单位主页,主页关于新增人员的功能模块分为三个: 

  1、汇缴当月有新入职职工,且职工从未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缴存过公积金的,选择“缴存人登记”模块: 

  1)点击【批量导入】后【下载模板】,把Excel表中所有新增人员信息录入保存,然后导入,在下方信息显示列表中核对职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开户】; 

  2)点击选择上传电子档案的方式; 

  3)点击选择红字标注的上传电子档案项,点击【添加档案】,一次只能添加上传10张图片,上传完成后会在【添加档案】处显示【编辑】按钮,点击【编辑】,再点击旁边弹出的【添加档案】,继续上传电子档案,直至所有图片上传完成,点击【提交审批】。 

  2、汇缴当月有调入职工(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其他缴存单位调入的职工,或从本单位调出又调回的职工),选择“缴存人状态变更-启封”  模块: 

  (1)点击选择【变更原因】; 

  (2)【个人账号】处输入职工姓名或个人公积金账号检索; 

  (3)点击【录入清册】,可依次逐个添加多个职工,添加完成后点击【确定启封】,上传相应的电子档案,点击【提交中心审批】。 

  3、汇缴当月有调入职工(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其他缴存单位调入的职工),选择“缴存人调动”模块: 

  (1)在姓名处输入职工身份证号检索,职工账户必须由原缴存单位封存后方可检索到; 

  (2)点击【录入清册】,一次只可添加一个职工,确认无误点击【确认转入】,上传相应的电子档案,点击【提交中心审批】。如还需添加职工,重复此操作。 


问题7:单位网厅如何办理减少人员(封存)业务? 

答复:汇缴当月有职工离退休、辞职、调出、死亡,可以在网厅办理减少人员(封存)业务。具体操作如下: 

  1、单位登陆“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缴存单位主页,选择“缴存人状态变更”模块: 

  2、点击“封存”; 

  3、点击选择【变更原因】(一般选择“新调入单位未建立公积金缴纳制度”这项原因); 

  4、【个人账号】处输入职工姓名或个人公积金账号检索; 

  5、点击【录入清册】,可逐个添加多个职工; 

  6、添加完成后点击【确定封存】; 

  7、上传相应的电子档案,点击【提交中心审批】。 


问题8: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职工在之前办贷款时有担保人,建议现在能撤销担保人。 

答复:目前职工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不可以撤销担保人,只能更换担保人。市民提出的建议已收悉,请关注公积金政策调整,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问题9:鄂尔多斯市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显示审批完成或通过,钱款还没到账是什么原因? 

答复:审批通过后,一般是1-2个工作日出款到账,提取办理从提交到出款总共3-5个工作日,周六日节假日除外,请耐心等待。 


问题10:大病提取条件有哪些? 

答复: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在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累计(一个自然年度内)为患者支付的医药费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的23万);另一种情况医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疾病范围28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红斑狼疮症、尿毒症期、血液透析、白血病、脑出血和脑梗塞并发后遗症、糖尿病伴有并发症、股骨头坏死症、传染性肝病、肝硬化、精神类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多发性硬化、戈谢病、特发性肺纤维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干燥综合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肺泡蛋白沉积症、重症肌无力、肺动脉高压、布氏杆菌病、视神经脊髓炎”,具体以《鄂尔多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为准。 


问题11:大病造成家庭困难提取金额是多少? 

答复:不超过个人承担自费部分   


问题12:职工银行卡被法院冻结造成生活困难,能否以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复:不可以。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比如火灾、水灾、车祸等可以提取,法院冻结只是财产的一种查封保全,是用来解决纠纷等的具体举措,不属于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范畴。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中心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始终坚持为民服务工作理念,时刻关注百姓所需,回应百姓所求,聚焦问题导向,有效精准施策、精简流程、精细服务,尽职尽责办好民生实事,全面树立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新形象,努力为老百姓实现住房安居、宜居的美好生活提供有力支持,为建设“暖城”鄂尔多斯贡献公积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