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改革创新 担当实干奋力推进暖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2月10日,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总结回顾2024年工作,全面部署2025年工作。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余永崇作工作报告。会议指出,2024年全市住建系统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高质量落实“六个工程”,不折不扣推进“三个四”目标任务,“温暖工程”成效显著,“暖城好房”树立品质标杆,“暖城建造”激发动能引擎,“暖城宜居”构筑生态典范,“暖城更新”焕新发展动脉,“暖城智治”支撑韧性智慧,“暖城安全”筑牢安居屏障,“暖城建设”获得多方认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聚力“打造全国一流城市形象”,巩固拓展温暖工程成果,深入开展节水行动,统筹推进住房和房地产、城乡建设、建筑业发展、安全生产等重点任务,坚决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深入谋划“十五五”发展,奋力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七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抓住“两重”“两新”国家政策窗口期,加强城市更新项目谋划。一体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扩大住房、小区、街区覆盖范围,开展专项体检和重点更新片区体检。推进东康阿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提升旗府所在地和中心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持续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牧区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是系统推进“四好”建设。落实《鄂尔多斯市高品质住宅小区评价标准》,实施“精品带动”工程。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整治。支持东胜区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指导各旗参照城中村改造的做法开展旗府所在地平房区改造。确保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应改尽改”,推动2001—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能改则改”。开展物业服务提升年行动,推进完整社区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接续实施温暖工程,深入开展城镇领域节水行动,畅通城市交通循环。切实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三是全面革新城市治理。一体化推进城市建设管理,深化城管执法进小区工作。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二期建设,全面推进“根数据库”一表通应用,优化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高度重视群众诉求,搭建多元化诉求表达平台,确保第一时间受理、处置与反馈,引导群众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实现从“被管”到“共治”的根本性转变。
四是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落实好“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各项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坚持“租售并举、以需定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鼓励各旗区回购存量闲置房屋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积极稳妥推进商品房现售试点工作,先行探索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等制度。开展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行动,打好保交房攻坚战,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全力保障购房人权益。
五是转型升级“暖城建造”。加大力度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持续推进建筑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培育建筑强企。支持国创鄂尔多斯分中心开展建筑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研究,加快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数字技术、绿色低碳技术融合发展,推广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完善联合体投标制度,支持市内企业组团“走出去”发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项目开工“一件事、一次办”,探索AI智能审批。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制度,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
六是着力夯实本质安全。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抓好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园区重大项目、房屋使用、消防审验安全管理。
七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久深入推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推进住建领域立法工作,深入开展住建领域信访突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走访大化解”专项行动,高质量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持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打好争先创优、容错纠错、教育培训、严管厚爱“组合拳”,打造适应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
会上,对2024年争取项目资金、实施温暖工程、“好房子”建设等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准旗城管局、乌审旗住建局、达旗住房中心、伊旗住建局、东胜区住建局、杭锦旗城管局作了经验交流。
市代建中心,各旗区住建局、执法局、住房保障中心、城市排水中心、房屋征收中心、环境卫生中心、园林绿化中心、公用事业中心,各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城投公司,市房地产业协会、建筑业协会、物业管理协会、燃气行业协会、城镇供热协会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