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公积金中心窗口受理)
一、事项名称:新设立单位缴存登记(公积金中心窗口受理)
二、法定办结时限:即时
三、承诺办结时限:即时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申请材料: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
2.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4.《住房公积金新增人员清册》(原件1份),加盖财务专用章(并携带对应电子版);
5.专管员身份证(原件)。
缴存必须使用单位对公账户转账,优先选择同行的收款账户。
收款账户名称: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①.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滨河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152417358662
②.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伊金霍洛西街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0612081909200005111
③.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乌兰木伦街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15001686647052502001
④.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05365101040022324
⑤.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156179201018010017484
六、办理流程图:
七、办理地点: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所属服务部窗口办理
八、咨询方式:
电话:0477-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