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新设立单位缴存登记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科 发布时间:2026-05-29 09:00 分享至: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新设立单位缴存登记 

  二、法定办结时限即时 

  三、承诺办结时限即时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申请材料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 

  2.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4.《住房公积金新增人员清册》(原件1份),加盖财务专用章(并携带对应电子版); 

  5.专管员身份证(原件); 

  缴存必须使用单位对公账户转账,优先选择同行的收款账户。 

  收款账户名称: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滨河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152417358662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伊金霍洛西街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0612081909200005111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乌兰木伦街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15001686647052502001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05365101040022324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156179201018010017484 

  六、办理流程图: 

      

  七、办理地点和办理渠道 

  1.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部窗口办理;

  2.已开通单位版网厅的可通过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www.ordosgjj.org.cn 办理。 

  八、咨询方式 

  电话:0477-12329